子夏曰:“民之母,既得而闻之矣;问何谓‘五至’?”子曰:“志之所至,亦至焉。诗之所至,亦至焉。礼之所至,亦至焉。乐之所至,亦至焉。哀乐相生。故,正明目而视之,可得而见也;倾耳而之,不可得而闻也;气塞乎天地,此之谓至。
孟昶未達時家在京口。嘗見恭乘高輿,被鶴裘。於時微雪,於籬間窺之,嘆:“此真神仙中!
凡讣于其君曰:“君之臣某”;父母、妻、子,曰:“君之某之某死”。君于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于执事。”;夫,曰:“寡小君禄。”;大子之,曰:“寡君之子某死。”大夫于同国:适者,:“某不禄”;于士,亦曰:“不禄”;讣于他之君,曰:“君外臣寡大夫某死,讣于适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夫某不禄,使某。”讣于士,亦:“吾子之外私大夫某不禄,使实。”士讣于同大夫,曰:“某”,讣于士,亦:“某死”;讣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讣于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讣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大夫次于公以终丧,士练而。士次于公馆,夫居庐,士居垩。大夫为其父母弟之未为大夫者丧,服如士服。为其父母兄弟之大夫者之丧,服士服。大夫之适,服大夫之服。夫之庶子为大夫则为其父母服大服;其位,与未大夫者齿。士之为大夫,则其父弗能主也,使其主之。无子,则之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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