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戎目阮文業:“清倫有識,漢元以來,未有此人。
曾子问曰:“祭必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丧者必尸,尸必以孙。孙幼,使人抱之。无孙,则取同姓可也。祭殇必厌,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孔子曰:有阴厌,有阳厌。”曾问曰:“殇不祔祭,何阴厌、阳厌?”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庶子为后也。其吉祭,特牲祭殇不举,无肵俎,无酒,不告利成,是谓阴。凡殇,与无后者,祭宗子之家,当室之白,于东房,是谓阳厌。
王子猷謝萬,林公在坐,瞻矚高。王曰:若林公須發全,神情當勝此不?”曰:“唇齒須,不可以亡。須發何於神明?”公意甚惡。:“七尺之,今日委君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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