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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陋巷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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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假如杰罗姆·瓦勒斯卡在童年有个治愈系玩伴会怎样?只是幻梦一场。

1.

暮春,万物生长,岁岁枯荣。这里是中国盆地,华人的地盘。

青石板的路被太阳烤至发霉,狸猫懒洋洋地在荫蔽处扎堆休憩。巷子深处飘洒出炸葱油勾芡的香气与快意,宁静,安稳,无忧无虑。人们会无比朴实认真地想着,若能寻个小院儿,眯眼躺在靠椅上,听听小曲,伸欠之间,一生一世就这么过完了。

穿过哥谭市内长长的布朗大桥,等你看到雕梁画柱堆积起来金碧辉煌的、不伦不类的、却令每一个来自漂泊他乡的游子边发笑边落泪的大门时,我们就到了。

有人会把它称为世外桃源。

只是当地居民听了准会唾那人一脸,露出不甚在意的神情,瞎扯,说你读过陶渊明吗,桃花源他妈的就是个鬼片,别拿嗰个跟我哋相提并论。他身边另一个人会不服气地呛着同伴,顶嘴回道可不嘛,这地方就不是什么正常人待的,爱爱恨恨交织在一起,几辈子也讲不清,还不如做鬼呢。

都有理,都未必。两者交织在一起,如今的你听了只会冷笑。

当你眯眼看着荒凉的巷子口时,什么也想不起来,什么也不想记起。感情牌在你这里根本无处可施。同如今哥谭市那个红发疯批一样,你懒得纠结旧事,让人心烦。

现在的你只爱一些实际无比的东西,比如说,钱。即便从前的你未必这么想。

多可笑,有些已然被大脑刻意忘记的事情,皮肤、牙齿、鼻子、眼睛、舌头总是会不诚实地替主人想起,像是另一场受刑。

作为一个远离故土多年的漂泊者,和许多东方人一样,你最先是被味觉打败的。

所以在你重新回到熟悉的院落时,当你坐着巷子口的长椅上有一勺没一勺捡着碗里云吞面里的葱花时,你开始叹气。你又想起了同样不吃葱花的某人。

热腾腾的蒸汽缭绕,水雾迎面袭来,香气令你忍不住晃神,想起那一张张笑得温柔、模糊的脸,还有一些早就死掉的感情。咽下一颗云吞。你对自己说,看,林荔,对食物挑嘴之余,人果然应该慎重选择饭友。

杰罗姆·瓦勒斯卡,他是一个如葱花般令人爱恨交半的易耗品。

2.

那时你才九岁,他比你大一点点儿。当时的你心头有三好:甜食。会给甜食的师姐。看起来就很甜的小红毛。

你的一切都和唐人街内小巷长大的普通小孩没什么不同,天真、懒散、还有点无伤大雅的调皮。虽然无父无母,在粤剧班子里长大,和一群师兄师姐混在一切,但是因为年龄尚小,备受宠溺,是堂子里的小小助理,贴心跑腿。

和杰罗姆·瓦勒斯卡相遇的那一天,和往常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晚春已经不落雨了,正值三月红挂果。你只是惯常哼着帝女花的曲调去巷口取荔枝——你替偷跑出去的师姐打掩护得到的小小报酬。然后便无意撞见了角落头里那个小倒霉鬼儿。

“哎呀呀——哪里来的鬼佬喔!吓死人了!真稀奇。”你大声嚷嚷道,看似胆子大得很。

说是这么说,你拎着的那串荔枝却差点手抖掉到了地上,无它,乍一看有个人影蹲在据说闹鬼的破落院子门口,怎么想都还是很瘆人的。闻声,那个同龄小孩抬头看向你,眼睛通红,简直和他的头发一样红,你想。

看起来有点可怜,你凑上前去,大着胆子戳戳他的眉骨思考道。

“Who are you?唔蹲哩度了,天好晚,帰ります?”你绞尽脑汁用破碎的英语夹着国语日语试图和他交流,第一次为自己犯懒学那些洋腔洋调感到懊悔。

“呃呃呃,别哭了?”看着对方依旧抽泣不止的小脸儿,你感到手足无措,坐立难安。你需要领着他回家吗?可是师父最讨厌桥对面的洋人。那你在这儿陪他一会儿吗?但是你好像已经听见巷子深处师姐在喊开饭了,今天好像有二师兄做的白切鸡,去晚了就没了。

你垂着头,思考着如何是好。

有了,暗度陈仓!

手上的荔枝还没有解决完毕,于是你把它们干脆都塞给了那个小孩。好了好了,吃很多很多甜甜的东西后,就别哭了吧?你暗暗想,又回头再看了一眼那小孩,就像小猫一样,一步三回头。

饭桌上,二师兄一脸迷惑地望着不断扒菜、甚至比寻常更凶狠几分的林荔,忍不住忧心忡忡地开口道,今天是怎么了,午饭没食饱吗。呃,还是吃坏肚了,怎么总一个劲儿的傻笑,乖,别笑了,回话先啊。

你从碗口里抬头,只莫名其妙地说了句,师兄,我觉得我今天,好像看见天使了。然后你便拿着乘着满满当当好肉好菜的饭碗跑了。

师父应该早些回来,管管你的野性子。大师姐笑着接了话,收了碗筷。

不知道那个小孩还在不在,你想。

看着空荡荡的巷口,他果然已经离开了。你有点落寞,不过也没有太放在心上。你只是狠狠地扒了碗里的鸡腿,边回头边往回走。

3.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这是九岁时你遇到杰罗姆·瓦勒斯卡后的口头禅。自从你从大师姐那里学会了这句台词,你就靠这句话堵上所有人的嘴,包括小红毛的,也包括你自己的。

比如当师兄笑眯眯地问着又跑出去见新朋友啊,你会摆摆手,一本正经地回道不可说,不可说。脸上挂着掩护大师姐偷跑出去见相好后被抓包时镇定。

再比如谈起有关你突然开始同周边人很积极地讲起英文时大人的调侃,你也说,别猜,别猜。再再比如师姐揶揄你的品味,问那个满脸褶子雀斑的红发小鬼有什么好宝贝的,你要跳脚说不管不管,你不懂。

即便这样,偶遇小红毛是门艺术,比唱词难学。你无法摸清楚他究竟何时会来岛上,可如果遇到了,你就能兴奋一天,练功时可以再多翻几个跟斗。

对于一个合格的童年玩伴而言,我们不必做户口普查,这尚且没到谈婚论嫁,考虑门当户对的时机。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家中如何,压根不要紧。

在九岁的你这里,一个名字就够了。

或者说,名字什么的也没有那么重要。洋鬼子的名字都太长,弯弯绕绕的,你记不住,也念不准。你只喊他 J,阿 J,小吉,这些绰号普通随便得就像在唐人街随处可以被拎起来斩碎的扔进海里就不见的人头。

不过当时的你并不知道,这种糊涂账为你在日后与他相见不相识埋下了多少炸弹伏笔。当杰罗姆·瓦勒斯卡这个名字再度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时,至少在第一时间,你完全没有将他与过去那个腼腆阴郁的童年发小联系在一起。

当时的你也不关心太多大人庸庸碌碌的事,小孩的脑子里塞不下太多复杂纠葛,你根本想不到那些爱恨情仇,究竟有多么怖人。只是玩久了,你也渐渐知道他是对岸偷跑过来的小孩,来自马戏团。

“噢,那我们是同行啊。马戏团,马戏团……”你听了他的话后思考了一下,露出了然于胸的神态,“唔……我,唱戏的,可不就是东方戏团!”

你顿了顿,点点眼前小男孩的鼻尖,露出狡黠的甜笑,意有所指地说道:“除了我们这儿不养马,养猫。”

“怎么样啊,你要不要考虑转行啊?大爷我带你混。”你半开玩笑看着他。

对方只是一脸腼腆又阴鸷地看着你,似乎在思考些什么。彼时的你当然看不穿他的心思,丝毫没有察觉到那是太过明显的杀意。

你只是盯着面前小男孩那张一张皱巴巴、明显营养不良的脸,你总是会想,他太严肃了,应该多笑笑,他应该过得开心一点点,为什么要那么严肃呢?

所以没等他回答过多,你就赶着说,“你快吃啊,面要坨了。”

此后他再答什么,你也没听进去了,他或许讲了他的设想,他毁灭世界的暗黑念头,他对于生活的抱怨,但你丝毫不在意。

你只忧心忡忡那碗两个人加在一起还吃不完的竹升面。浪费粮食,可耻,可耻。

4.

你对于童年发小的上心程度和错误印象,或许也是你日后完全认不出杰罗姆·瓦勒斯卡的原因。在你的怜爱滤镜之下,你总是很积极地投喂小红毛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待的那个戏班子简直不是人混的,每每想起你就来气。

那本来是很寻常的一天,和唐人街每一天没什么不同。只不过空气里带着一点太阳混着炸油角的喜气,人人都在贺新春,贴大红纸,穿靓衫。

你被派去东街裁缝店给大师姐取开春演出的行头。一顶儿极气派的点翠镶珠雉尾凤冠,还有淬着红缨的银枪。手头拎着这些家伙,你忍不住戏瘾大发,有一句每一句地哼着《扈家庄》里水仙子》一曲的唱词,脑子里想着此前师姐在台上英姿飒爽的模样。

「他他他,他那里珠泪惨凄凄。

俺俺俺,俺生擒拔贼悬提——

杀杀杀,杀得他无路奔,血染马蹄! 」

然后你便猝不及防地和杰罗姆·瓦勒斯卡撞了个满怀,你眼睛一亮,是你啊,你怎么来了。你拿着长枪轻挑着他的下巴,欺负他听不懂,笑眯眯地拿国语念着戏词:小毛贼还不束手就擒。

你很爱逗他,喜欢看他气急败坏或者满脸通红的样子哈哈大笑,眼睛压得低低地撒娇说别气别气,然后拉着他的手,带他去巷子口吃东西。

只是今天他不太对劲。

太沉默了。

比往日里还闷上几分。

直到你绕圈打量他一周后,发现他手上通红溃烂的新鲜伤口,皮开肉绽,你便开始问了,怎么回事儿,谁欺负你了,我拿长枪戳死他给你解气。

无它,无论他做了些什么,他说了些什么,小红毛在你心中永远总是初见时那副受气包、爱哭鬼的模样。

见他不语,你把行头送回去后,便拉着他跑到了河畔边,布朗大桥的入口,你从兜里掏出一堆油角蛋散塞到杰罗姆的手中,边啃边笑眯眯地说着同贺新春啊,喏,是甜的呀,趁热快吃,多食多福。

直到听对方缓缓说着马戏团往事,关于伤口,关于母亲,关于暴力,谈他偷吃饼干被按进油锅里的手。你开始变得沉默不语,脸涨得通红,血液涌上脑子,你不再笑了,只想国骂。

可是看着对方雾绿色的、故作平静的眼睛,你却说不出话来了。你知道他并不需要泛着波澜、无用无意义的怜悯,同情这种东西太刺眼。

你拗断了刚刚随意捡来玩的树枝,突然开口问道:“那你想逃吗?马戏团。”

十来年后的你再看,或许那一刻,你是真的想不管那么多,扔掉暖洋洋的一切,把小巷丢开,只是陪他一起逃跑,然后两个人像流浪三毛般冻死街头也无妨。

只是没有只是。

“马戏团就是我的家。”他这么回答道,瞳孔定定地盯着你,像是试探,又像是誓言。可是彼时的你看不明白,你不懂他的恨意,他的绝望,他无声的求救,还有他的执着。

你笑了。

你太熟悉这种眼神了,可是你性子直爽,听不懂他的言外之意。直到今日,你只是想,在当时,你们都有不能舍弃的东西,只是小孩子说笑而已,岂能当真呢?

你望着布朗大桥下高嵩威严的大门,扭过头来,尾指末梢无意识轻颤了几分。“当然啦,你说得对,戏班子也是我的家。”

你是不可能离开这里的。很多人,他们一辈子都不想迈出这道门。没有必要。你不是另类,也不做另类。

于是你拍拍漏了一身蛋散碎屑的衣角,站了起来。在无尽头的沉默里,你们盯着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河水发呆。

直到几分钟后,你又突然拉了他一把,腮帮子气鼓鼓得像只油角,大声嚷嚷道,太坏了,他怎么能不给你饭吃!!!我师父那么凶!他体罚小孩时都从来都没有干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我们都是吃完再被揍的!算了算了,我们饮茶去,去吃豉汁蒸凤爪,“以形补形”赚回来!

5.

有一回你们聊天,你讲起戏词里乐昌公主和驸马的故事。他问,“我们今后会像他们一样吗?”“什么?你说破镜重圆吗?”你知道他说的不是这个,是指分离,再见不相识。

当然不会啦。

喂,你到底学会帝女花没。

如果我们散场重逢,你就跟我唱这个,我一定想得起。哪个红头发会唱这个古怪调呢?你说不定还可以靠卖唱赚钱。

春光无偏私,今年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太过匆匆,只一瞬,师姐要出嫁了,师兄因为相好和师父闹掰了。你和小红毛认识满载了。

有时候你会想,很多事情就像是注定。恍若之间,世界已经大变样。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因缘际会,就如你第一次下定决心踏出大门,傍晚和师兄偷溜出去看对岸巡回的马戏团演出时看到的烟花一样,短,炫丽,似层层,无大用处。

那也是你第一次看见舞台上的杰罗姆·瓦勒斯卡,早在他“成名”之前。

你懂他为什么此前这么说了,他天生就属于那儿。眼神,动作,姿态,都太合适了。你能怎么做呢?你只能奋力鼓掌,bravo,bravo。好好好。要知道,你们都不会是逃兵。

夜空之下,落幕之后的小孩眼睛亮晶晶的,他问你,怎么样,我的表演。

“完美无缺。”你笑眯眯地答道,“Mr.J,我觉得你会成为哥谭之星,不假时日,所有人都会为你的演出折服。”

红发小孩的脸躲在厚重的油彩下,显现出看不出的腼腆。见状,你加重了几分语调,看上去更加笃定了,你认真地看着他说,“你绝对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喜剧演员,整个哥谭都将为你喝彩。”

然后他勾起了唇角,露出了与舞台之上截然不同的真心笑容。他抬眼问着你,“那你明天还来看我演出吗?明晚是最后一场,我们要离开这里了。”

但是你是怎么答的呢?你不记得了。你可能说,当然啦,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以月亮起誓,我一定会来。

6.

可你当然没来。

火,漫天的火光烧死了这些飘在空中、不切实际的粉红泡泡。马戏团不该在异域逗留,正如你也不该招惹局外过客。

看完小红毛的表演后,你有一下没一下舔着糖人,牵着师兄的手蹦蹦跳跳往回走,可当你看着乱哄哄的巷子口发懵时,你就懂了。

人们都说戏子无情,是真的。

只有看不透那些浪漫故事的庸俗客,才会掉进陷阱。比如爱上薄情郎的师姐,或者是为了相好欠了一身赌债还要来对岸见她最后一面的师兄,或者是怀着怨恨过活的师父。

咽下最后一口汤头,留在你脑海里的只有师姐那张被灼烧到面目全非的脸,还有师父临终前的嘱托。

他说,阿荔,今后你须知三件事。

第一,爱不如钱。

第二,戏子无情,另寻一门好生计。

第三,不要学我,暴露真心,招人算计。

只是如今这一切都再也没有意义了。过往诸般种种,不过是大梦一场,醒来成空。马戏团搬走了,小红毛也失踪了,戏班子散了,你跟着师兄东奔西逃,捱得天明。

7.

“陈叔,结账。”

成年后的林荔擦了擦嘴,站起身来,没管心脏口没一搭地发疼,拿起放在一旁的警帽,余光瞥见前几日报纸头条刊登的新闻:#Lunatic in Gotham Done#(“哥谭最大的疯子终于身亡”)

面色如常,她的尾指骨下意识颤栗了一瞬,记忆里那张孩童时稚嫩腼腆的笑靥渐渐与黑白照片上肆意的疯子重叠。是他,她一直都知道,那是他。

店小二说,恭喜你啊,林警官,恭喜高升。她摆摆手,笑笑不语,只单留下一个没什么份量的背影。

她不会再回来了。老板擦了擦桌子,抬起头,没什么情绪地说道。

什么?旁人下意识应和了一句。

——没什么,我说今年开春后天气不错。

——噢噢,是啊。这天真舒服。

「你瞧,春天不再么,春天永在。爱爱恨恨,假假真真,化成灰的竹马又算得上什么?这只是陋巷之中,最不值得提的小事一桩。」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不是很西方罗曼的童年往事。

初衷是想写出那种往事如烟的南洋异域感。

在画牌褪色的中国小岛上,它仿佛短暂地把两个小孩都关在桃花源。

但是,哥谭是一个残忍的地方。

标题也是首民国老曲子。

欣欣向荣又悲哀。

欢迎给我留言,虽然这篇完结了,但是评论还是都会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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